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,变更姓名会对原有的社会关系产生重大影响,因此姓名要保持稳定性和严肃性,特别是在校学生,变更姓名会对学习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。公安部在《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》中规定:“年满18周岁的人,变更姓名时要适当加以控制,没有充分理由,不应当轻易给予更改。”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中规定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”“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,予以注册学籍。”因此,学籍注册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必须与高考录取时的相应信息一致。
学生提出变更姓名、性别、民族信息,需填写《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电子注册信息变更审批表》(附件1),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扫描件。
(一)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(见附件2);
(二)身份证(正反面扫描至一页,扫描要求见附件3);
(三)户籍卡及户籍证明信,变更姓名学生的曾用名须与原名相同;姓氏发生变化的,需提供完整家庭户口本及其他可以支持的证明材料;
(四)高考准考证;
(五)考生电子档案;
(六)中学档案,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。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并公示后,予以变更学籍信息。
对于学生提出的申请,学校将严格把关,对照有关档案材料,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、材料是否翔实,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,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,并经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后进行公示。